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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等死,作死可乎(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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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报纸还在暗示您也存在这种嫌疑,对此,您有什么要和我们说的吗?”

    “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李谦首先开口道。大家听他这话,都以为他后面要说的是他对布兰科先生是个基佬感到惊讶,并且尽力地和布兰科划清界限。然而虽知道李谦后面却冒出这么一句:“我有两个万万没想到。第一个万万没想到是腓力四世国王居然在法国又重新复活了。第二个万万没想到是法国居然还有这样的,野蛮的,背离了《人权宣言》等诸多伟大的原则的,带着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的裹尸布和火刑柱味道的法律。”

    这两句话一抛出来,“人道报”的记者吓了一跳不说,就连陪着李谦一起的赵国富都吓了一跳,而那些一心想要搞个大新闻的偏中立一点的报纸的记者们更是立刻就竖起了耳朵。

    腓力四世国王是法国11世纪末到12世纪初的国王,他曾经为了赖账,以及侵夺债主的财富而和教廷勾结,污蔑圣地骑士团是异端,然后把他们都送上了火刑架。而在他给圣殿骑士团找的罪状中,有一条就是说圣殿骑士团集体搞基。圣殿骑士团异端案虽然并没有得到平反,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案子其实是怎么回事。

    而第二个万万没想到,更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法国现行的法律,这就更加生猛劲爆了。

    于是记者们都顾不得提问的秩序了,纷纷问道:“李先生,您是认为布兰科先生的案件是冤案吗?”“李先生,你觉得关于同性恋的法律是恶法吗?”“李先生,你是不是觉得……”

    面对着这样的混乱,李谦突然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种快感,在很多时候,践踏所谓的禁忌,也能给人带来特别的快乐和满足。

    “难怪世界上有那么多喜欢作死的人呀,虽然大家都知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但是生命不息,作死不止的人还是大有人在呀。更何况是到了即使不作死也会死的时候呢?等死,作死可乎?“李谦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了自己一句,然后决定,等这件事情过去后,一定要在自己的书桌上,刻下一段座右铭:“不要沉溺于作死的快乐!”

    “你们不要这样乱哄哄的,这样我完全没法回答了,静静,静静!静静听我说!”李谦喊道。

    于是大家便安静了下来。

    “刚才的两个问题,我们先讨论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关于同性恋的法律是不是恶法。”李谦回答道,“首先,任何事情,必须研究,才能明白。法律也是一样。诸位,我们为什么要有法律呢?法律是一种社会契约,用以维护某些东西。法律本身并不存在什么神圣性,法律是否神圣,要看他维护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比如说,汉谟拉比法典也是法律,它维护奴隶主对于奴隶的所有权,以及剥削、压榨、欺凌他们的权利。那么,汉谟拉比法典神圣吗?还有当年,波旁王朝,路易十六,难道没有规定贵族永远高高在上,在座的诸位都是下贱的第三等级的法律吗?那么,这些东西神圣不可侵犯吗?还有教会,曾经也拥有用火刑柱给任何被他们视为异端或者是巫婆的人送温暖的法律权利,但是这法律神圣吗?如果现在,有哪个王八蛋,敢跑到巴黎来,实行汉谟拉比法典,封建法律,乃至于宗教裁判所的那一套,我们会服从于他们的所谓的‘神圣的法律’吗?

    呵呵,我们会对他们说:‘白日做梦!’我们还会让这些王八蛋,好好尊重一下神圣的牧月法和革命法庭!

    那么,真正让法律具有神圣性的东西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人权,是所有人的人权。只有真正的维护全体人民的权利的法律才有所谓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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